国务院颁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提出促进行业调整转型,鼓励利用废弃的煤矿工业场地及其周边地区,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和现代农业。盘活土地资源。支持退出煤矿用好存量土地,促进矿区更新改造和土地再开发利用等多项措施。
目前国内已有多家煤炭企业开始进入光伏产业,例如内蒙古神华集团、伊泰集团、内蒙古鄂尔多斯集团等。山西晋能集团除涉足光伏电站投资外,还涉及光伏电池、组件的研发与制造。
目前,相关资源城市正积极申办光伏新技术示范地、领跑技术实践地或先进技术聚集地,优选具有领先业绩水平、较强投资实力和先进技术管理能力的企业作为基地项目投资主体。
根据我国十三五光伏规划意见稿:“十三五”期间将建设12.4GW光伏典型示范基地。重点建设山西、内蒙、辽宁、安徽两淮、山东、河南、新疆等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综合治理工程。采煤沉陷区治理、光伏产业扶贫、光伏产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创新光伏规模指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既解决沉陷区土地闲置问题,又统筹推进沉陷区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与生态环境治理,对于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具有重大意义。
我国现有包括尾矿库、排土场、露采坑以及因采矿破坏的荒山荒地在内的各类工矿废弃土地约6000万亩。如果加以利用,定能在一定程度上为光伏产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光伏矿业项目有四大优点:一是不开山、不占用耕地、节约资源、并使废弃土地得以实现生态环境的修复;二是发电站大多紧邻矿区,电量自产自销具备消纳优势,而且还能实现就近供电,对大电网、远距离供电形成有益的互补和替代;三是光伏矿业中光伏发电站的建设完全依据尾矿库原有的地理形势进行开发利用,不改变和破坏尾矿库的任何设施,具有极大的安全性;四是对于矿业来说,光伏帮助实现了矿山闲置废弃地的综合利用,有助于矿山土地的环境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