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2021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
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来源:国家能源局
首次发布日期:2022.9.16
2022年8月27日,国家能源局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汇总有关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和运行监测数据,形成了《2021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内容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体发展、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重点地区风电/光伏年可利用小时数、清洁能源消纳利用、直流特高压线路输送可再生能源和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区)六个方面。
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48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9.7%;其中水电发电量1.34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6.0%;风电发电量6556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7.8%;光伏发电量3259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3.9%;生物质发电量163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0%。其中,浙江省、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和青海省被列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区)。
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实际消纳量为2444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29.4%,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139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3.7%,同比增长2.3个百分点。
2021年,17条直流特高压线路年输送电量4887亿千瓦时,其中可再生能源电量2871亿千瓦时,同比提高18.3%,可再生能源电量占全部直流特高压线路总输送电量的58.7%。
具体数据信息详见原文链接附件:
http://www.nea.gov.cn/2022-09/16/c_1310663387.htm